<<重要轉知>>公佈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修訂之「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』教學授課參考指引」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11月8日新北教中字第1102082423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變化,並依據教育部修訂之「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居家線上學習參考指引」修定旨揭指引,請各校自行規劃分流演練模式,每月實施1次或每學期實施3-4次為原則,並得視不同年級彈性調整次數,另須研議每學期實施適當比率之線上教學;實施線上教學時應考量學生注視電腦螢幕時間,以20-25分鐘為原則。
三、本指引係依據現況進行規劃,後續將視疫情狀況隨時滾動調整,請各校隨時注意本局相關訊息。
四、本案聯絡窗口如下:
(一)線上教學設備部分:教育研究及資訊發展科吳輔導員,(02)29603456分機8428。
(二)高中部分:中等教育科楊科員,(02)29603456分機2653。
(三)高職部分:技職教育科黃輔導員,(02)29603456分機2652。
(四)國中部分:中等教育科黃輔導員,(02)29603456分機2670。
(五)國小部分:國小教育科黃輔導員,(02)29603456分機2748。
一、依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11月8日新北教中字第1102082423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變化,並依據教育部修訂之「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居家線上學習參考指引」修定旨揭指引,請各校自行規劃分流演練模式,每月實施1次或每學期實施3-4次為原則,並得視不同年級彈性調整次數,另須研議每學期實施適當比率之線上教學;實施線上教學時應考量學生注視電腦螢幕時間,以20-25分鐘為原則。
三、本指引係依據現況進行規劃,後續將視疫情狀況隨時滾動調整,請各校隨時注意本局相關訊息。
四、本案聯絡窗口如下:
(一)線上教學設備部分:教育研究及資訊發展科吳輔導員,(02)29603456分機8428。
(二)高中部分:中等教育科楊科員,(02)29603456分機2653。
(三)高職部分:技職教育科黃輔導員,(02)29603456分機2652。
(四)國中部分:中等教育科黃輔導員,(02)29603456分機2670。
(五)國小部分:國小教育科黃輔導員,(02)29603456分機2748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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